(来源:威海人社发布)

一、办理条件
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全国联网查询系统www.osta.org.cn上能够查询到),在发证日期12个月以内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的标准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三次,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不得重复享受;已享受同一职业(工种)高级别证书技能提升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级别证书补贴。

二、执行期限
政策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三、申请渠道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服务大厅→系统快捷入口→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请,提交申请后经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补贴拨付至申请人社保卡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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